证券基金业协会关于领投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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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五条规定,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审批,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,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合格者发行私募基金。但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(试行)》和《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章等规的相关规定,完成管理人的登记和基金的备案工作,即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成为该协会会员,且在基金募集完毕后,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,此外还要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,报送所管理私募基金的运作情况和年度财务报告等。股权众筹平台上的领投人向跟投人发行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前,同样需要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上办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;基金募集完成后,领投人应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该契约型股权基金br>创决企业服务:联系人是陈先生,联系手机是(同微信),主要专注于前海自贸区公司注册、金融牌照审批、融资租赁、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转让,各类金融牌照转让的机构, 为你解决企业咨询管理、运营管理、财务风险管理一体化的方案设计,让你后顾无忧。我们公司主要提供深圳前海公司注册代理,前海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转让,前海融资租赁公司转让,前海基金公司注册备案,深圳管理公司注册代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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